提问人:王玲
发布于 2021年03月08日
交付使用时,开发商应当按销售、预售合同规定的条件向购买人交付商品房,违反合同规定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 同时,开发商还应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(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、保修范围、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)和住宅使用说明书。
2021年05月14日
提问于 2021年03月06日
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、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,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。 开发商应当协助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。由于开发商原因,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,开发商当承担违约责任。 具体流程如下: 1、领取并填写《房屋(地)所有权登记申请表》,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。 2、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领取测绘。 3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、契税。 4、提交申请材料:(1)申请表;(2)购房合同;(3)签订预售合同买卖双方书;(4)测绘表、房屋登记表、分户平面图;(5)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;(6)契税完税证明;(7)身份证; (9)按揭买房提供银行还贷证明。
2021年06月23日
提问于 2021年05月19日
提问于 2021年04月23日